1、阳台护栏高度,底层、多层住宅或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不应该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或临空高度在24m 以上时,不应该低于1.1m,高层住宅不宜低于1.20m;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阳台和屋顶平台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0m。
2、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爬,栏杆的垂直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3、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4、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公共建筑中容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6、阳台栏杆构造必须坚固、安全。栏杆上加设花池时,必须解决花池泄水问题。有可能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措施。
7、锌钢阳台护栏力学性能应符合下表规定:水平载荷(N/m)垂直载荷(N/m)软重物撞击性能500(居建)1000(公建) 500 2000横杆挠度变形不应大于横杆长度的1/120,各结构件不应损坏。各构件不脱落、断裂及出现影响使用的变形。